選擇性能優良的呼和浩特混凝土構件材料
今日性能優良的呼和浩特混凝土構件的材料要求:
1.水泥:選用低堿硅酸鹽水泥或低堿普通硅酸鹽水泥,標號不低于42.5,C3A在強腐蝕環境中,含量不得大于8%,不得大于5%。
2.粉煤灰:應符合GB1596-91和GB/T規定18046-2000,磨細礦粉比表面積應大450%m2/kg,引氣劑滲入.提高混凝性能的保坍劑和其他外加劑應符合要求GB根據8076的規定,其品種和數量由試驗決定。
3.水:水的質量應符合《混凝土用水標準》JG]根據63-89的規定,符合飲用水標準的水都可以使用。
4.天然砂:細度模數應為2.6-3.中砂含泥量不超過1.5%,其余技術要求滿足TB10210的規定。
5.總氨離子含量要求:由水泥組成.礦物摻合料.骨料.外加劑和混合水中氯離子的總含量不得超過膠凝材料總含量的0.1%;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中氯離子的總含量不得超過膠凝材料總含量的0.06%。
6.礫石:選用堅硬的質地.對于耐久性,破碎值指標不得大于8%,骨料母巖的立方抗壓強度應大于制備混凝土的強度比。試生產前應對所選礫石進行堿活性試驗,不得使用堿硅酸鹽反應的活性礫石和膨脹率大于0.20%的堿硅酸鹽反應的活性礫石。
7.外加劑:采用符合《商品混凝土外加劑》要求的外加劑GB/T8076的規定或部級鑒定,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外加劑的用量由試驗決定。嚴禁使用氨鹽外加劑。應使用高效減水劑,其性能應與所用水泥相適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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